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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湖南专利申请 人气:- 0 发表时间:2022-09-30 13:53:22 作者:博纳瑞特

关于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2号)《长沙市推进树达学院转设筹建长沙工业学院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加速推进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宜,着力构建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办的指导下,长沙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联合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选聘一批行业领军人才、产业导师,为长沙工业学院建立师资储备库,并与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签订柔性聘用合同。

  为了更好推动此次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特成立长沙市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具体负责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现将有关产业导师选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和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市22条产业链并结合长沙工业学院学科专业发展需求,“面向产业、产教融合、按需设岗、一次选聘、分期聘任”的原则,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实行聘任制合同管理,首次聘期三年。

  此次产业导师选聘名额为120名,岗位按照学科专业大类并对照产业链进行设置,具体见附件1中的表1所示。

  二、选聘条件

  受聘产业导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和2.以及条件3、4、5、6、7的任一条。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合作精神,能推动校企合作、参与人才培养、促进产教融合。

  2.原则上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3.已经入选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称号者。

  4.省级及以上的技能大师、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称号获得者。

  5.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6.担任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

  7.近5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者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长沙市产业导师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电子档)发指定邮箱:csgyxy@163.com。长沙产业导师申请书模板下载网址为: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newsbiz/index.html#/dashboard(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csgy.changsha.gov.cn/XXGK/tzgg/(长沙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组织遴选

  联合选聘单位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通过论证的拟聘人选报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相关会议审议。

  (三)审批公布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通过相关会议审议拟聘产业导师人选,名单在长沙人才智慧导航、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产业导师人选为长沙工业学院产业导师库成员,并根据长沙工业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分期聘任,每一聘任批次聘期为叁年,由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向其颁发受聘产业导师聘书,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咨询电话:0731—82782015 联系人:秦子玲、柴静

  附件:1.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相关事项说明

  2.长沙市产业导师申报书

  长沙市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代章)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相关事项说明

  为了更好地推动2022年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2022年度产业导师选聘工作通知中未尽事宜说明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此次选聘的120名产业导师岗位是按照学科专业大类并对照产业链进行设置,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2022年产业导师岗位需求情况表

学科大类

专业大类

专业

对应产业链

名额

工学大类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
集成电路
检验检测

30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程机械

15

新能源汽车工程

汽车

智能汽车网联工程技术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数据
移动互联网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
虚拟现实产业链
检验检测
自主可控及信息安全

42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虚拟现实技术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区块链工程

电气类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工程机械

4

自动化类

机器人工程

人工智能及机器人

4

艺术学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视频文创产业链

5

艺术设计学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

移动互联网及应用

2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

2

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医学

药学类

药学

生物医药

4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

3

护理学类

护理学

3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方向)


2

学前教育


2

合计

120

  注: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以对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二、工作任务

  (一)开设创新创业课程或是应用性(实践性)课程1门,进行创新创业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每学年不少于16课时,每年为相关专业本科学生1-2场次讲座。

  (二)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负责制定并撰写所教授内容的课程标准,参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三)推动所在企业、科研院所成为学校的教学和实习基地、参与校内外专业创新创业项目室、实训室建设工作,为学生提供实践创新条件。

  (四)参与学校学科团队建设,对促进学科与产业对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进行指导,并提出前瞻性的战略构想和具体举措。

  (五)推动所在企业、科研院所与学校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六)推动或主要参与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工作。

  (七)对长沙工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器)提供专业咨询,给予专业的指导帮助。保持与创业者的沟通交流,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八)协助校内导师完成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多个实践环节指导工作。

  (九)产业导师对学院青年教师实施一对一“传帮带”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在专业实践、科学研究等方面提升。

  (十)牵头成立或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

  三、学校保障

  (一)学校支持和鼓励产业导师以长沙工业学院为依托单位自主申报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科技成果奖励,鼓励学校教师与产业导师所在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二)学校探索试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安排产业导师对本科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科建设进行指导。

  (三)产业导师的“传帮带”对象为其专业助手,协助产业导师开设应用性(实践性)课程提供相关支持,如课程视频录制、PPT课件制作等。

  (四)学校积极争取与产业导师所在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各个环节,与企业加强深度合作,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或参与企业技术攻关。

  (五)学校为产业导师需要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或参与学院的科研项目给与相应经费支持,为所在企业员工开展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支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其所在企业工作。

  四、管理考核

  (一)受聘产业导师在长沙工业学院批准设立之前,由与其签订合同的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进行管理,待长沙工业学院成立后,再与长沙工业学院签订聘任合同,由长沙工业学院负责管理,受聘产业导师每年根据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任务要求,并结合学校当年要完成的重点工作情况来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

  (二)产业导师的日常管理由该导师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学院根据导师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产业导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由学院进行年度考核,学校负责对年度考核结果审定,并组织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产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绩效考核。

  (五)对不认真履职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产业导师,由学院提出解聘申请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研究后解除聘任合同。

  (六)以长沙工业学院产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产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长沙工业学院形象的,学校予以解聘。

  (七)不遵守保密协议,泄漏学校机密或将学校具有知识产权核心内容、资料透露给第三方的,或是以此谋取个人利益的,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形将予以解聘,触及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聘期待遇

  (一)产业导师受学校及相关学院邀请,承担学术性会议讲座或咨询、评审等工作,按照学校校外人员劳务费有关规定发放相关报酬。

  (二)产业导师在学校专业授课,按照学校制定的产业导师课时标准进行发放。

  (三)产业导师以长沙工业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主持人申报科研项目获得立项且项目经费下达至长沙工业学院的(项目经费按照长沙工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文件进行管理);或者产业导师以长沙工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参照学校全职在编人员核定奖励标准,按学校的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四)产业导师经院、校两级组织考核合格,给予专项绩效奖励。

  (五)关于所有选聘的产业导师聘期间待遇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发放。



附件下载请阅读原文:

附件2.长沙市产业导师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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